← 返回政策工具箱

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

全国 · 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 · 2024-10-29
政策工具: K1 · 文档类型: 其他 · 效力: P-强
L-国家级
← 返回
政策级别
L-国家级
效力等级
P-强
P-强
工具类型
K1
文档类型
其他
发布日期
2024-10-29
生效日期
2024-12-31
数据来源已验证 置信度 A 验证时间: 2026-05-30 · 验证人: Qoder

🏷️ 标签

跨省异地就医 医保结算 门诊慢特病 直接结算

🎯 适用对象

👤 OBJ-个人 📌 OBJ-医疗机构

📋 政策内容

在巩固提升现有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、尿毒症透析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基础上,2024年底前,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要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冠心病、病毒性肝炎、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。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,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3.71万家,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1.70亿人次,减少资金垫付1429.69亿元。

📝 备注

国家医保局发布,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,便利旅居老人就医

🔗 政策原文

来源链接
来源置信度: 高 | 文档名称: 医保办发〔2024〕1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