📋 政策内容
青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联合制定,提出十四五末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率达到100%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%以上的目标。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补贴制度,对参加养老护理员等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给予补贴。推动产教融合,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,为高原康养旅居产业培养本地化人才。
青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联合制定,提出十四五末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率达到100%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%以上的目标。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补贴制度,对参加养老护理员等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给予补贴。推动产教融合,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,为高原康养旅居产业培养本地化人才。